处理网上欺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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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网上欺凌

网络欺凌一般指在资讯科技通讯平台上发生的欺凌事件,涉及故意使受害人受到伤害的行为。

网络欺凌通常在那些容许个人登记身分并互传讯息的通讯应用系统上发生。这可以是纯粹互传讯息的应用系统,例如电邮,亦可以是较复杂的类别,例如可供一羣人即时进行网上讨论的讨论区、聊天室、网志、网上游戏网络或社交媒体平台。

网络欺凌的最大特点,是以一般文字以外的不同形式,例如载有针对收件人的资讯的视听资料来传送明示或暗喻的讯息。网络欺凌行为包括滋扰、抹黑、「起底」、诬陷、冒充别人、威胁、欺诈和排斥。

欺凌者与受害人不一定知道对方的真实身分。他们可能只是以讨论区上的用户名称作识别。可以隐藏身分是令网络欺凌越趋普及的原因之一。

在受害人身上发生的不快事情可以包括令受害人在社交平台上的名誉受损,并因而令受害人的其他社交活动受到妨碍。受害者或会经历一些负面的心理和情绪反应(例如抑郁、愤怒、厌烦或羞辱),甚至身体受到伤害。一些自杀个案相信就是受到这种欺凌而导致的。

根据《2021年个人资料(私隐)(修订)条例》,任何人未经资料当事人同意而披露他的个人资料,并有意图或罔顾是否会导致当事人或其家人蒙受指明伤害,例如滋扰、骚扰、缠扰、威胁或恐吓,或对当事人或其家人造成身体、心理伤害或财产受损,便可构成「起底」罪行。

实例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实例

1.
即使受害人已表明不想再接收,仍然向受害人不断发出电子讯息,如短讯或电邮。
2.
透过电邮或聊天室,向受害人发出带恐吓、骚扰、性暗示或仇恨的语句。这些内容可能亦同时传送予其他人。
3.
在网络通讯平台上结成朋党,然后把受害人作为取笑或指责的对象。在聊天室发起「胖女孩选举」便是一例。
4.
发出公开讯息,以引起对受害人的议论。这样会令受害人感到不安,避免进入该平台。
5.
假冒身分:窃取受害人的户口并用以作出令人不快的事情,如向他人发送欺凌或骚扰的讯息,使人误以为是受害人制造出来的麻烦。
提防与保障

要提防遭受网络欺凌,主要原则是避免身分被识别。这包括妥善保护个人资料,如不要打开或回复陌生人的讯息。保护敏感资料非常重要,例如密码,绝对不可向外透露。要避免在任何网站上载个人资料,如电邮地址和肖像相片。

任何时候在公开社交场合注意避免作出引人注目的行为,例如在讨论区表现粗鲁无礼,亦同样重要。吸引他人注意令你有更大机会成为网络欺凌的目标。

作为一个负责任的互联网用户,絶不应参与网络欺凌活动,例如散播或分享具冒犯性、粗鲁无礼、具侮辱性或「起底」的讯息、照片或短片。

以下是一些提供给遇到网络欺凌事件人士的指引:

1.
不要回应网络欺凌者,回应通常只会引发更多网络欺凌讯息;
2.
不要删除网络欺凌者发出的讯息,这些讯息日后可能成为证据;
3.
如内容或讯息含侮辱成分或违反使用条款,可向网络服务供应商举报;
4.
如网络欺凌活动涉及刑事罪行(如「起底」)或不当使用个人资料,可向香港警务处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举报。

家长和老师亦应向孩子和学生给予指导,如教导他们要对互联网上的内容抱有怀疑和审慎的态度。以下「延伸阅读及其他资源」章节内的网址,可提供一些指引。